一、制定《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意义何在?
答:边检机关是国家设立在对外开放口岸的重要执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检查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直接影响边检机关履职能力,事关国家安全稳定。为持续推动边检机关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方面提高检查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切实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国家移民管理局充分听取有关边检总站、边检站、执勤科队领导和民警代表意见,借鉴国家别的行业职业能力评定制度,拟制了《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势在必行。《评定办法》是深化移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移民管理局组建以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坚持把队伍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泛开展练兵比武,大力推进能力培训,有力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当前,口岸管控形势、斗争态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对边检机关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边检机关专业能力建设进入了深度改革、整体性提升的新阶段,必须把握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使命担当,通过《评定办法》建立科学系统的专业能力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方面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国门口岸管控绝对安全。《评定办法》是打造高素质过硬边检队伍的迫切需求。当前,检查员队伍专业人才总量和结构均存在不足,掣制各项制度措施的效能,影响边检事业长远发展,亟待建立《评定办法》,紧紧围绕实质性审查能力的关键要素,按照立足实战、从严从紧的要求,分类分级明确标准,引导全国边检机关、全体边检民警准确查找能力短板,主动补齐能力弱项,持续提升边检队伍的核心战斗力,一直在优化检查员队伍的结构布局,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边检队伍。《评定办法》是实施边检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评定办法》引入社会化考试、专业咨询委员、第三方评定机构,走出长期以来边检考评自我设计、自我循环、自我检验的旧模式,客观公正科学评价检查员的专业能力,逐步建立与干部调整任用、晋职晋级晋衔、福利待遇挂钩的激励和惩戒制度,激发检查员队伍内生动力,构建人才生长、才华展示的平台环境,为移民管理事业长远发展夯实专业人才基础,提供智力支持。
答:《评定办法》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以评价专业能力为根本。将检查员专业能力分为外语、法律、专业相关知识和实操技能四个评定项目,逐步配套建立与干部调整任用、晋职晋级晋衔、福利待遇挂钩的激励和惩戒制度。二是以提高实质性审查能力为核心。培养检查员发现、审查、研判、决定、处置等关键把关能力,确定评价标准,划分能力等级。三是以客观公正评价为基础。外语、法律能力评定依托国家权威机构组织的社会化公开考试。专业相关知识和实操技能评定由国家移民管理局组织,统一考纲、统一命题、统一分数线,并引入第三方专业参与。
答:边检机关全体在职民警均可参加评定,其中从事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检查、勤务值班、执法办案、情报调研、证件鉴别、后台核查、数据研判、查控等执法执勤任务的人员应当参加专业能力等级评定,其他岗位的人能参加专业能力等级评定。
答:检查员专业能力设置四个等级。以实质性审查能力为核心,分级明确能力标准和要求,其中初级检查员专业能力定位为具备旅客出入境检查能力。中级检查员专业能力定位为会审查、能发现,且具备在本总站范围内多个边检业务岗位工作的能力。高级检查员专业能力定位为会分析、能处置,具备做出准否出入境决定的能力。特级检查员专业能力定位为业务素质全面,能解决复杂执法执勤问题,在法律或外语方面有一定专长,具备边检政策研究能力。
答: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工作每年组织实施一次。特级检查员评定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高级、中级、初级检查员评定采取考试方式来进行。分级设定能力标准。
答:围绕实质性审查的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和职业素养,设外语、法律、专业相关知识和实操技能4个项目进行考查,分级设定能力标准。其中,外语主要考查口语交流和外文材料的识读、翻译能力,法律主要考查对法律原理和移民管理法律制度的掌握、理解、运用、分析能力,专业相关知识主要考查对边防检查政策、制度、规定、措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实操技能主要考查对出入境人员询问审查、证件鉴别、数据研判、执法办案、应急处突、装备器材使用等主要技能。
答:英语、日语等14种外语依托国家社会化考试进行,其他无国家级考试的语种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无考点的,委托专业外语院校组织考试。考试成绩终身有效。
答:法律考试依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行。其中,初级、中级检查员应通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高级、特级检查员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考试成绩终身有效。
九、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中的专业相关知识和实操技能考试怎么样做?考试成绩有没有有效期?
答:专业相关知识和实操技能考试由国家移民管理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每次可在多个考点分批进行。考试考场应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参照高考的组织方式,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技术服务企业设计考试系统、安排考场、监考、阅卷评分。专业相关知识、实操技能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有效期满的应当参加现有级别或更高级别的专业相关知识、实操技能考试。
答:首次考试时,检查员自由选择特级以下考试等级,首次考试未通过的,须逐级参加考试。考试前安排模拟测试,以便民警进行能力自测,准确选择报考等级。
答:初级、中级、高级检查员外语、法律、专业相关知识、实操技能均合格,才能取得相应等级资格。单项成绩对应等级不同的,取最低等级认定检查员专业能力。特级检查员应先取得高级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达到特级专业相关知识、实操技能能力标准后,外语或法律能力单科合格即可参加评定,且特级检查员通过评审方式来进行专业相关知识、实操技能的能力评定。
答: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工作部署,2021年除沿边九总站外,其余24个边检总站全方面实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2022年,24个边检总站从事边检执法执勤岗位人员全员达到初级检查员能力等级。2022年,沿边九总站全方面实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24个边检总站从事边检执法执勤岗位人员全员达到初级或以上检查员能力等级;2023年底,沿边九总站从事边检执法执勤岗位人员全员达到初级检查员能力等级。
边检机关是国家设立在对外开放口岸的重要执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检查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直接影响边检机关履职能力,事关国家安全稳定。为持续推动边检机关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方面提高检查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切实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国家移民管理局充分听取有关边检总站、边检站、执勤科队领导和民警代表意见,借鉴国家别的行业职业能力评定制度,拟制了《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定办法》)。